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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如何說

小靜的父母自小靜出生後,就因經濟、生活等問題爭執不斷,爸爸生氣之下,常動手毆打媽媽,小靜長大後,也會因挺身阻止爸爸而被捲入暴力。媽媽心疼小靜在暴力中的恐懼害怕,終於鼓起勇氣帶著小靜逃離,並提起離婚訴訟。

然而在冗長的訴訟過程中,爸爸仍不放棄尋找,某次在街頭逛街,爸爸忽然出現想搶走小靜,媽媽慌亂之下立刻報警,雖然警方馬上到場帶回小靜,但媽媽對爸爸不定時的騷擾,感到相當驚恐。
離婚訴訟結果媽媽雖然取得小靜的監護權,但在協調探視方式時,媽媽提出希望禁止爸爸探視的申請,而法官最後仍裁定以監督會面進行。
每當週六的監督會面日子到來,媽媽就會變得異常焦慮緊張,媽媽向社工反應小靜在探視前,常常會尿床和做惡夢,探視結束,小靜也會將爸爸送給自己的禮物退還給媽媽,表示探視好無聊,不想再去,媽媽向社工抱怨,這樣沒有意義又傷害小孩的探視,難道真的不能不要嗎?


專家的話

孩子夾在父母婚姻衝突中,並沒有隨著離婚而一切宣告終了。父母的婚姻可以離,親子關係,無法說斷就斷。每個孩子能夠同時擁有愛他的父親或母親,即使他們不能並存在同一時空。也希望孩子能明確之道,友愛的父親跟母親。

暴力的婚姻,帶給家人的困擾與恐懼極深,媽媽申請保護令,是為了確保人身安全,爸爸收到警惕,一定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脾氣,探視的安排,是為了孩子知道自己是受到保護,而不是為威脅的籌碼。父親在監督會面中,有第三方的協助,把焦點放在自己跟孩子親情的傳達,切記不要再施展情緒失控的局面。母親雖然擔心,也要收斂起在孩子面前釋放出討厭爸爸,不安的情緒,以免給孩子父親是壞人的印象。
監督會面的過程,在有保護有第三人之下,讓親子會面正常化,才有機會改變一路失控暴力的夫妻互動。孩子不是對付怨偶的籌碼,報復會製造孩子情緒的不安,父母雙方,在孩子身上,都要克制住有意識無意識無止盡的灑下個人恩怨的種子。

協助方向,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:
1.家人是孩子安全感的靠山,當父母因婚暴而分開,是為了不要給孩子更多的恐懼環境,若加以剝奪與另一方父母的會面,對孩子也是的傷害。父母雙方在拉開距離後,一定要冷靜調整,對家人的尊重與互動,用和平方式表達善意。

2.監督會面一定會有安全的安排,包括時間場地及協助的社工。媽媽除了跟社工建立聯繫,也要事先跟孩子說明,會面的目的與時間的起迄,將探視正常化是離婚子女需要母親的協助項目,若母親越凸顯個人的緊張,孩子也會受到感染,每一次探視將會無比的艱辛。

3.以前在婚姻中,父親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,已經造成妻離子散,探視在社工協助之下,可望學習正向的親子互動方式,還有親子關係修復的機會,沒有過度複雜的婚姻糾葛中,學習單純的表達對孩子的關心。若仍採取威嚇暴力的方式來強迫子女,意味著人格與情緒有更大的障礙,監督會面因此可能真的被取消。

4.孩子尿床和做惡夢是緊張焦慮的症狀,是過度擔心與照顧者分離的反應,退還禮物,是忠誠母親的聲明。以前夫妻失和,經常讓孩子目睹暴力,現在在法律協助之下,對於施暴的父親有了拉開距離,定義出傷害家人是犯罪的結果,爸爸付出了代價。夫妻關係可以選擇,親子關係不能。家人之間為了犯錯要道歉要彌補遺憾。監督會面是在有限的時間範圍內,時提供有意識的彌補範圍,直到更穩定些,孩子才有機會看到撕裂後的家庭,有改善的契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