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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保人員對於目睹幼兒輔導原則


1. 辨識目睹兒:
當孩子在校出現無精打采疲憊、生理經常有症狀、言談間擔心家人、情緒容易躁動、行為退化、無法專注、強烈的分離焦慮、衝動或攻擊行為、逐漸顯露的兩性偏見、無法克制地哭泣…等。

2. 當幼兒可能是目睹兒時,可以怎麼做:

(1) 關懷探問:自然關心孩子近來比較特別的狀況。
(2) 傾聽接納:傾聽孩子的回應和擔心是否和家裡狀況相關。
(3) 細心覺察:了解孩子家庭環境背景或是可能相關的危機。
(4) 同理支持:給予安慰關懷和保密承諾,尋求適合資源協助。

3. 當幼兒主動說出目睹暴力時,可以這麼做:
(1) 溫和傾聽孩子的敘述。
(2) 同理孩子感到害怕、憤怒或難過等情緒。
(3) 肯定孩子願意主動說出,讓別人可以幫忙。
(4) 不打斷或評價孩子陳述的內容。
(5) 詢問有關孩子或相關成人的人身安全訊息。
(6) 讓孩子知道會尋找可以幫助的資源。
(7) 若是孩子擔憂說出秘密的後果,與孩子說明會與信任的大人討論,降低其擔憂。
(8) 聯繫社工或是通報家庭暴力「社會安全網--關懷E起來」。